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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建的政党职能
2018-05-0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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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担负着重要的政治和社会职能。其中,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民建基本的政党职能。作为参政党切实履行职能,既是多党合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第一节 基本职能的主要内容  

  

    

  民建作为我国多党合作格局中的参政党,负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等职能。在这些职能中,最基本的职能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也简称为参政和监督。之所以称基本职能,一是反映了参政党性质、地位的内在要求。民主党派作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之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和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一个方面的体现。二是反映了参政党职能的本质特性。它既区别于执政党执掌政权和领导国家的职能,也区别于一般社会团体的职能。三是集中体现了参政党的政党功能和作用。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直接介入国家政治生活,在政治层面上发挥作用。因此,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衡量民建作为参政党政治价值、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准,其他职能则是基本职能的延伸。  

  一、参政议政的基本点  

  参政议政是我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泛称。我国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可以概括为“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参政议政是我国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参政的广泛性。民主党派的参政范围扩大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从确定大政方针到具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从参加国家政权,到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以至对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都可以发表意见、建议,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二是参政的深刻性。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巩固和扩大国家的政权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特点,决定了自身在参政议政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人才荟萃、智力密集,集中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和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方面的人才,具有十分丰富的信息和智力资源,能够就一些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真知灼见。二是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一条重要渠道。三是作为参政党,具有组织优势和群体优势。各民主党派参与重大决策的协商、参与执行、参与咨询,有利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制定的方针政策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在各种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更加民主、科学、正确。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有着丰富的内容和形式,涉及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一是参与同中共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是多党合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中共中央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一般都召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会、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共商国是。协商的形式主要有三种。第一,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进行协商。第二,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的代表人士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交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第三,由中共中央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这种会议大体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重大事件随时通报。有的座谈会亦可委托中共全国政协党组举行。除会议协商以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也可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上述各种协商形式,原则上也适用于中共地方党委和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之间的协商活动。  

  二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作用。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并可聘请有相应专长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专门委员会顾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中应保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占适当比例。在市、州、县人大中应保证无党派人士占适当比例。在有民主党派组织的市、州、县应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在人大中占适当比例。中共人大党组成员应与担任人大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经常交流情况,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人大、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吸收人大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并可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的专家。  

  三是举荐成员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讨论工作时,可视需要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兼职、任顾问或参加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请民主党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定某些重大政策措施前,组织有关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注意在政府参事室中适当安排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他们咨询作用。推举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政府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的调查,以及税收等检查,可吸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  

  四是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各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要切实保障政协委员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在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并真正做到有职、有责。政府机关要更好地为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注意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有关的出国访问和国际活动。尊重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的视察、举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对他们的提案和举报,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处理,及时答复。中共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同政协及其有关专门委员会建立联系,发挥它们在决策咨询中的作用。  

  五是为我国的改革和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广阔舞台。主要包括就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政治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考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和外籍华人的联谊工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经济往来,推进大陆与台、港、澳及海外的科技、文化、学术、体育交流;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法律、医卫、文化等咨询及社会服务活动;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等。长期以来,民主党派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民主监督的内涵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以后也不例外。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社会政治正常运行的必要要素。在我国,各政党之间实行互相监督,由于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  

  民主党派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性质属于民主监督。即以参政党的社会影响力,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通过提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实行监督。这种监督,是在我国政党体制内,在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上,通过民主的方式对共产党实行的一种政治监督。这一表述包含三层含义。首先,民主党派的监督,是政党间的一种政治监督,监督的对象层次高,监督的内容主要涉及中共以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其次,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在我国政党体制内,在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本着“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精神,为支持、维护和帮助共产党更好地执政而实行的监督,这与西方政党制度中反对党和在野党以执政党为对立面搞权力制衡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监督是建立在与共产党根本利益相一致、有着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基础之上的,支持和帮助共产党把工作做好是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三,民主党派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范畴。采取民主监督的方式,是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这种监督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行政、司法监督,不具备国家权力性质和法律约束力,而是友党之间通过提意见、提建议、作批评的方式来实行监督。  

  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共领导干部实行的监督。由于共产党处在执政地位,这一监督也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执政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中共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方面的情况。  

  在长期多党合作实践中,形成了民主党派履行监督的多种形式。主要有:在政治协商中,民主党派就中共和国家重大决策和重要方针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在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会上,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就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和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在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以党派名义就各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民主党派的政协委员在政协各种会议上发言,并通过视察、调查和提交提案来实行监督;民主党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国家和地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民主党派参加政府有关会议和活动、参与有关法律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民主党派成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土地监察专员、税务监察员等,发挥监督作用。  

  民主党派的监督,具有自身的特点。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在政党层次上开展的监督。民主党派由各界知识分子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组成,其监督一般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般具有较大的客观性;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具有自身独特的视角,能够对共产党提供一种单靠中共党员不容易提供的监督;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能够通过参政过程将意见和批评直达中共和政府领导部门。民主党派的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但具有层次高、范围广泛、形式灵活的特点,它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相辅相成,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民主党派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咨询、反馈和警示三个方面。一是咨询功能。在重大决策的协商过程中履行监督,对决策方案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实际的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或提供决策选择方案,使决策更具科学性,更能够反映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二是反馈功能。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和各级中共和政府机关、中共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实行反馈,为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信息,督促问题的解决。三是警示功能。对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对各项方针政策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行为,对一个时期突出的社会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起到警示作用,以引起执政党和政府的重视并予以解决。  

  对于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方面,随着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正在逐步得到加强,但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另一方面,也有一个如何正确认识和看待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如何观察和评价作为民主监督所产生的特殊监督效用问题。  

  民主党派的监督虽然是非国家权力性质的监督,但有着特殊的监督效用,它既是国家政治体系内的一种修错机制,也是一种社会反馈机制。民主党派在中共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责,就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批评,对决策和权力运行过程施加影响,本身就体现了这一监督的价值和重要作用;包括民主党派监督在内的民主监督的存在,能够使社会保持一种弹性,使执政党能够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社会舆情广泛、及时、充分地得以表达,有利于执政党及时了解情况、完善决策和处理问题,避免问题过于淤积,在得不到正常宣泄和释放的情况下引起社会震荡。民主监督的存在,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优势,是其他性质的监督所不能取代的。  

  有的同志在认识上把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截然分开,因而看不到民主党派监督在实践中的发展。实际上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是密不可分的,政治协商中提意见、作批评就是民主监督。当然,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从内涵上讲,政治协商指就重大问题各个方面意见的表达和协调过程,民主监督一般指提意见、作批评的过程;从形式上讲,政治协商有着固定的会议形式,而民主监督的形式则更加灵活多样。由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两者主客体大致相同,其社会政治功能是一致的,是互相包含、互相联系的,在政治协商中,往往包含着民主监督。  

  当前,由于社会上和执政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的出现,一些同志认为,民主党派应在对腐败的“个案监督”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并以此作为民主党派监督有无作用的标准。这些同志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对这一问题,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民主党派的监督对于反腐败有着积极的作用。由于腐败的生成有着极其复杂而深刻的原因,遏制腐败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反腐败中,民主党派的监督是重要的,但认为单靠民主党派的监督就能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是不现实的。要实现反腐败的任务,从根本上来说,是要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在实行民主监督的同时,大力加强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以及各种经济领域的监督,由此产生综合效应,才能达到反腐败的目的。  

  在研究民主监督问题的理论探讨中,也有一些同志提出了“民主监督法律化”的问题。讨论这一问题,首先是要明确“法律化”的内涵。对“法律化”有两种认识。一种认为,“法律化”是指民主监督要有法律依据。实际上,民主监督是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国家宪法已经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而民主监督是多党合作中的一项政治传统。另一种认为,“法律化”就是使民主监督成为“硬约束”,使所提意见、建议和批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只有这样,民主监督才有效力。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第一,民主监督是人民民主权利的一部分,其方式是提意见、作批评。如果其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就不是民主监督而是法律监督了。第二,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所提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少是正确和合理的,也有不够全面的或不正确的,需要择善而从。有些意见虽然是好的,但由于条件的局限,一时还难以实行。如果凡是意见建议都要通过法律约束强制执行,不仅是有害的,而且是不可行的。第三,把民主监督搞成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必将影响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政党关系。我国实行的是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坚持社会主义的一致性和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决定着政党之间的监督必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政治监督。如果把这种监督搞成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就等于从法律上规定,民主监督所提出的意见必须采纳,如果不采纳,就是违反了法律。这样,就破坏了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的基础。第四,把民主监督搞成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是与我国政体不相符合的。如果这样做,将改变我国的政治制度,导致“两院制”。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体现在政体上就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的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的不可替代性正是表现在它的统一战线性质上。民主监督既是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本职能。如果把民主监督搞成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就等于赋予政协法律监督的权力。这样,政协就不是统一战线组织,而是权力机关了,这就违背了宪法,将导致形成多中心和权力多元化。

第二节 履行职能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中,民建履行政党职能,进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一种有规范有责任的政治行为,必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这就是必须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运行规则、运行程度、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服从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崇高理想,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大局,在我国政治体系之内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才能取得富有建设性的积极成果。  

  一、维护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  

  坚持和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本质特征,也是民主党派在长期政治实践中的自觉选择。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持多党合作的正确方向,才能使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团结合作中不断取得历史性进步,才能同心协力地把共同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因此,作为民主党派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无论是参政议政还是民主监督,都要以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充分发扬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必然要求。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充分调动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的政治参与能力;民主党派对共产党实行民主监督,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内在要求,有利于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因此,民主党派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对中共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三、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我国的多党合作,历来是围绕各个历史时期共产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展开的。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是我们国家的第一要务,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要紧密围绕促进生产力发展,围绕搞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维护和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政策出发,就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多方位、多层次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找准合适的位置,体现自身的价值,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探索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的新路子。如果偏离这个中心,游离于这个大局以外,或者另搞一套,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四、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政治规则  

  不同的政治体系,有着不同的政治规则。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必然要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规则。《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有关原则和方式,提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和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民建章程总纲也明确提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这些原则规定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为我国政治体系内的一种政治行为和政党行为,必然要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遵循我国政治体系的政治原则、运行规则、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在我国政治体系的框架内充分发挥作用,而不是脱离我国的政治体系,搞体制外的政治参与。只有这样,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才能得到国家政治体系的支持,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赞同,在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取得富有建设性的卓有成效的业绩。

第三节 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  

  在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民建作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负有重要的历史责任。为此,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积极履行参政党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一、积极参加政治协商  

  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是多党合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中国共产党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一般都召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会、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共商国是。协商的形式多种多样,会议协商已经逐步制度化。此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还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也可以约请中共中央负责人交谈。实践证明,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开展协商,是求大同存小异、集思广益的好做法。民主党派人士可以通过政治协商形式直接了解执政党对大政方针的构想,对任务、目标的规划,对重大事件的意见。同时,又能直接向执政党的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人反映自己对某些重大问题的看法,提出建议。  

  要搞好政治协商工作,首先要在协商前做好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开展政治协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的工作方法。通过调查研究掌握材料,再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将问题归纳、整理出来,形成有深度、有见解的认识观点,这样才能做到协商有理。其次,协商应本着“积极建言、坦陈己见、推心置腹、当好诤友”的原则,多说真话、实话,少说空话、套话,不说大话、假话。对所讨论的问题认真思考,从全局出发,以大局为重,敢于直言,不隐讳自己的观点,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做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挚友、诤友。  

  二、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及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领域,同时新的形势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总结参政议政工作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掌握参政议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把参政议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首先,坚持理论清醒,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维护稳定的根本立场。理论清醒,就是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坚定,就是要紧跟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顾全大局,就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维护稳定,就是要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不利于稳定的话不讲。坚定这四个方面的立场就必须加强学习。只有学习,才能提高领导干部及广大成员素质,做到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与中共中央的决策和战略部署保持一致。只有学习,才能增强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共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搞好参政议政工作。只有学习,才能不断吸收最新的科学文化成果,为参政议政打好坚实的知识基础,适应当今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的环境,跟上时代的步伐。  

  其次,坚持站好位置,选准角度,发扬传统,发挥特色的指导方针。站好位置,就要明确我国的民主党派不同于国外的政党,既不是在野党又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我们和执政党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选准角度,就是一个问题从不同角度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和看法,我们的参政议政工作,要立足于坚持和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本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有利于促进国家更好地发展来进行。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很多,参政议政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意把握重点,选准题目。一是要深入了解中共和政府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战略性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把民建自身的优势和现实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选准题目,提出建议;二是对政府工作中尚未注意或关注不够而从参政党的视角看却属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选准题目,提出建议;三是就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反映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在认真分析综合的基础上,选准题目,提出建议。提出的建议应建立在对情况尽可能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尽可能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发扬传统,就是努力弘扬民建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三大优良传统。发挥特色,就是发挥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历史特点和优势,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坚持深入社会,联系群众,认真调研,积极建议的正确态度。要提出有真知灼见的建议,必须深入社会,深入群众,实事求是,了解社会的真实情况。不深入社会,不可能反映社情;不联系群众,则不可能反映民意。要真正深入社会,联系群众,就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搞好参政议政,必须到实践中去,把参政议政与民主党派的考察、专题调研、为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国情民情,尽可能地把握所研究问题的全部资料,并进行系统研究和追踪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建议,就要组织有关人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分析,反复推敲和斟酌,投入大量的工作,把调查的大量材料归纳成观点,写出建议,充分体现成员的智慧和价值。同时,要强化质量意识,把质量作为参政议政的生命线。随着参政议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证参政议政的质量必然要求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提高参政议政的组织化水平,以充分发挥本会参政议政工作的整体功能。  

  第四,坚持系统思考,辩证分析,发扬民主,注重落实的基本方法。要有系统的思想方法,就是对问题必须综合分析,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不能只看一个环节、一个方面。辩证地分析,就是要认识到任何一个建议都有其积极的方面,也可能带来些负面作用。要分析利弊两个方面,注意其可行性,做到技术上是可能的、经济上是合理的、法律上是允许的、操作上是可以执行的、进度上是可以实现的、政治上是能被有关各方所接受的。缺少这六个方面的可行性,建议被采纳的可能性就会小。一个真正好的建议是经过千锤百炼,集中了群体的智慧,反复推敲后形成的。发扬民主,就是要发挥民建参政议政的整体优势,集中全会的智慧。民建是一个拥有9万多成员的政党,参政议政不仅是少数领导同志和某个工作部门的事情,而是要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的优势,把全会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经营管理者、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会员骨干组织起来,把各个工作部门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同志组织起来,把中央和地方的参政议政工作加以合理的组织协调,把参加政府、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组织起来,调动广大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并进一步加强与会外专家学者的联系,形成一个强大的参政议政队伍,通过必要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整体优势和功能。发扬民主的具体过程中还要注意,一要让所有参加者充分了解信息,保证知情;二要在研究讨论时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不受主观框框的限制;三要做好对各方面观点、意见的梳理和综合工作,集中集体的智慧,提高建议的质量。最后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要跟踪了解建议的反馈情况,积极推动建议付诸落实,让建议真正发挥作用。  

  三、切实推进民主监督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因此,加强民主党派监督的基本思路,就是遵循我国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的规定,按照江泽民提出的“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的要求,在准确把握民主党派监督性质的前提下,扩大民主党派的参与,创造有利于民主党派监督的社会政治环境,完善民主党派监督的机制,完善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保障民主党派履行监督的权利,进一步提高中共和政府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进民主党派的监督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从民主党派自身来说,也要进一步提高对民主党派监督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建立在与共产党根本利益相一致基础上的监督,支持共产党把各项工作做好是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就要求民建作为民主党派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既要勇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既要对问题作批评和揭露,又要积极探索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既要及时反映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批评,又要有分析、综合和提高。无论意见、建议和批评,都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达到好的监督效果。  

  四、尽心尽力为社会服务  

  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是参政党履行职能的重要实践。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献计出力;有利于扩大参政党社会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能力与水平;有利于扩大与社会的联系,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塑造参政党形象;有利于发挥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对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支持作用。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对社会服务工作的认识。社会服务工作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政治,是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参政党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实际上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配合中共和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做实事、做好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新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要求。同时,社会服务是参政议政的基础性实践活动。通过社会服务工作,参政党能够充分接触社会,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参与社会实践,尽心尽力为民解困,为国出力,为会增光。  

  其次,进一步明确社会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进入新世纪,社会服务工作面临内部、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新变化,有了新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也面对更高的工作要求和更大的工作难度。做好社会服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1)放宽视野,开拓创新。社会服务工作的活力在于不断创新。要努力做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只要有利于多党合作和本会事业的发展,社会有需要、自身有条件的,都可以积极参与,大胆探索。(2)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各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多样性、本会组织和会员自身条件的差异性,要求社会服务活动因势、因时、因人、因地制宜,注重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的多层次和多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3)发挥优势,讲求实效。要发挥本会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优势,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多办实事,以实办事,把事办实,取得实效。(4)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定;组织实施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力而为。  

  第三,要把握现阶段社会服务工作的着力点。现阶段社会服务工作总的任务,就是组织和动员广大成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鼓励、帮助会员从本职工作实际出发,努力为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与科技发展服务。要充分发挥本会成员大多从事经济工作的优势,推动和帮助会员立足本职,从实际出发,围绕改革和发展,特别是在企业的改革、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强经营管理,以及发展市场体系、搞活流通、扩大社会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努力贡献才智。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市场服务型的中介、开发工作,提供市场经营、技术开发、财务及法律服务等各类社会化、专业化和有信誉的服务。支持成员参与社区建设工作。(2)积极开展智力支边、科技扶贫。贯彻中共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建设献计出力。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因地制宜帮助贫困地区确定致富发展规划,帮助农民拓展致富门路,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二是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三是协助中共和政府推进地区间协作与对口支援,促进东部地区和境内外的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优势同中西部的资源和比较优势的结合;四是鼓励、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会员企业向西部地区发展。(3)推进职业教育,拓展办学工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培养和开发人才服务。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的形势,积极探索培训工作新的发展空间。在现有办学基础上,加强同社会各方面合作,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根据需要积极举办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农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开展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巡回讲师团或流动讲座等多层次的培训工作。支持会员特别是会员中的企业家从事培训办学工作,把培养人才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探索建立股份制培训学校。(4)协助中共和政府,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服务。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交给本会的重要工作任务。要发挥会的优势,提供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帮助本会从事非公有制工作的会员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和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并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发挥带头作用。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组织他们参加会的各项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他们回报社会提供舞台。  

  第四,切实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几个问题。社会服务工作面对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发展,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1)把社会服务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社会服务是本会参政议政的重要实践基础,二者相辅相成。通过社会服务实践发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中共和政府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同时,对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注意在实践中跟踪了解,促进这些意见建议的实施,更加有效地发挥参政党作用。(2)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要把经济咨询服务与培训人才、传播知识、弘扬先进文化结合起来,把传送技能、传授经验、传递信息同开展思想教育、培养职业道德结合起来,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提高劳动者素质,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服务工作的效能。(3)注意处理好服务社会与服务会员的关系。社会服务工作要面向社会,服务会员。注意帮助会员和会员企业解决困难,实现自身发展,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会员参加到有组织的服务社会工作中来,增强社会服务工作的活力,增强会的凝聚力和会员的向心力。(4)坚持“组织起来”的方针。切实发挥会的整体作用,把分散的力量组织起来,可以增强社会服务工作满足社会需要的能力。经验表明,发动基层支部、组织攻关小组、建立专门委员会、开展专题献计出力活动都是很好的组织形式。要及时总结经验,创造更多、更好的组织形式,提高社会服务工作的组织程度。(5)积极拓展横向联系。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同时,要主动争取中共的指导、帮助,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沟通与协作,扩大横向联系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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