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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领导干部说普通话”作为一项制度的建议
2020-05-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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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就曾发出过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82年又将推普载入了《宪法》。从1998年起还确定了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0年10月31日,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一系列政策法规充分说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通用的普通话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我国先进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当前,我市正在大张旗鼓地进行“双创”活动,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既是优秀旅游城市的重要标准,也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我们交际语的现状却不尽人意,普通话的推广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推普工作仍需大力加强。

建议: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说普通话,坚决杜绝用方言在会议上讲话、发言,把说普通话作为一项制度来要求。
  2、教师、公务员和所有事企业干部在工作中都要求讲普通。
  3、号召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学好普通话,讲好普通话,为我们母亲语言的升华,为“双创”的顺利实施,为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普通话的目标的实现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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